第二章
─上流?社會。─
一、
這是一間座落在信義區的傢俱店,名稱是「十月」,距離「十月」兩條巷口的不遠之處,有另一家店,名為「特美」,兩者同屬一間公司。我的工作原則上以在十月待命為主,老闆─亞姊如有交辦事項,便要到特美的四樓,接收任務。
整間公司的體制是如此的:除了我、會計,與一位名為「美琳」的阿姨總管之外,全部員工,都是業務。不過比起一般需要去開發、拜訪客戶的業務,傢俱業的業務,其實比較像是店員,只需要在店裡被動等待客人上門,再加以介紹即可。
在「十月」,有一位資深業務─陳之藩,時常在門口晃來晃去、吞雲吐霧,他理著一顆平頭、頗為壯碩,手臂上滿是紋身。不時皺眉、盯著遠方,儼然在等待送貨司機。身為亞姊助理的我,正等在店裡,一邊幫忙接聽電話,一邊注意著時間─一點五十分,兩點一到,將要替亞姊去銀行辦事。桌上的業務專用電腦,還擺著陳之藩剛瀏覽過的、布滿了美女圖、色情照片的Facebook。只見他在戶外,接起電話,一面跟老婆、小孩甜言蜜語起來。再看看他的桌上,八月二十五日我列印出了員工下個月的排班表,他要負責劃假,八月三十一日以前我得回收好、呈給亞姊過目,如今已三十一日,他依舊動也沒動。
而幾分鐘之前……他還有時間悠悠哉哉地看著網路的「動新聞」。
「伊凡!你去倉庫幫我收個貨!」在接完另一個貌似是貨車司機的來電後,他對著店裡的我大吼。
「好。」我說,站起、拿平時統一放置鑰匙的置物籃,「請問鑰匙是這把嗎?」我很有禮貌地問,「請問我收貨有應該要注意些什麼嗎?還是直接簽收就好?」他依舊只顧著抽菸、頭仰上,理都不理我,我很肯定,他聽得一清二楚。
其實這壓根就不是我的工作內容,我對傢俱一竅不通,我是直屬亞姊的「行政」助理,當然不是要劃分得那麼清楚,但要我幫忙、至少要告訴我該怎麼做吧?雖然心中不是滋味,但我還是領了鑰匙,便往倉庫而去﹝挑了看起來最像的一把,倉庫還算近,挑錯再回來拿就好﹞。到了倉庫,司機已等在那裡,我開了鐵捲門,令他方便搬運,並詢問司機,平時咱家「業務們」收貨,都會怎麼做?並再三確定無誤後,便簽收。
回來十月時,只見陳之藩依舊在門口吐著煙霧、對著電話甜言蜜語。我略感無奈,便去忙我接下來該辦理的銀行事項。
稍晚時分,另一位五官深邃、戴了眼鏡,一頭短而亂的頭髮的業務男子,踏著滑板「滑」入了店裡。他叫「羅伯」,本應十二點三十分上班的他,現在是下午三點,這個月的第七次遲到。依照公司規定,遲到三次,下半月就要排每日全天班,而羅伯,已全班了第三個月。
「伊凡,你已掃完特美二樓了喔?」羅伯打完卡、去完特美看了一趟,回來,一劈頭就問。「對。我早上十一點一上班就先掃好了。」我正看著亞姊交辦的文件,很客氣地回。「吼!」他突然發出一種非常不屑的嗤之以鼻「嘖!我拜託你不要這樣好不好?美琳姊說你跟我的掃除工作對調,你掃那裡幹嘛?」一聽,我頃刻一把怒火湧上心頭,但我很快地就刻意壓下,擠出很客套的笑容:「好,那我知道了。」便假借要忙﹝實際上也真的要看資料﹞,走下十月地下室的共用辦公室,離開現場。
總管美琳今日休假,我休昨、前日,上星期五,美琳並沒有交代此事﹝每一件交辦事項,我都會寫下來,故不可能遺漏﹞。想必,是我休假的那兩日,美琳排的,並囑咐羅伯要跟同仁說。今日,羅伯自己先是遲到兩個半小時多,未做好交接﹝連提都未提﹞,竟然有臉責怪別人?
果然,隨後,羅伯一掃完,便坐在位子上,開始玩起Facebook、找正妹聊視窗,陳之藩一回到位子,二人便開始熱烈討論哪個日子、去了哪間酒店、叫了哪種傳播小姐?哪個正、露、敢玩﹝陳之藩有妻有子、羅伯有女朋友﹞,而早在二十五日就交付給他的排班表,仍擺在他的面前、原封不動。
我很不喜歡一竿子打翻一船人。但我在信義區,是著實見識到了……為什麼有人會創造出「天龍人」一詞,來形容這些酒池肉林、披著人皮的猛禽。
「你以前是做專櫃的吧?」
我突然想起了,我來報到的第一天時,陳之藩一開口就問我的話。
「太好了,以後我們有妹頭了!」
「可是……」
我回。
「百貨業的女生,有男朋友的比例很高喔。」
「沒關係!大家出來玩嘛,道德不重要!」
我記得很清楚,陳之藩掛著一貫的笑容,這麼說,當時我以為只是開玩笑,但隨著往後的日子,深入認識之後……
我很確定,這不是玩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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